为加强和规范沂蒙文化研究院的管理运行,凝聚研究力量和研究方向,开展重大项目联合攻关,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批准,设置相应的学术和管理机构。
一、学术机构
(一)学术委员会
根据《临沂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成立沂蒙文化研究院学术委员会,作为研究院的最高学术机构。委员会设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成员9-11人。委员会成员由校内外专家组成,校内专家原则上不超过成员总数的30%。
主 任:王志民
副主任:杨庆存 马凤岗
委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王震中 刘守安 孙占元 孙熙国 赵光怀
侯衍社 徐东升 谢春涛
(二)学术组织
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规划,“十三五”期间按照“3+1+X”模式设置学术组织。
“3”指围绕重大项目设立“沂蒙抗日战争研究中心”、“沂蒙精神研究中心”、“沂蒙艺术研究中心”3个常设研究中心,各中心由研究院统筹管理,分工合作,相对独立运行。
沂蒙抗日战争研究中心主任:赵光怀
沂蒙精神研究中心主任:徐东升
沂蒙艺术研究中心主任:王秀庭
“1”指“全国文艺评论基地”,按照有关建设要求,下设“文学评论中心”、“影视评论中心”、“戏剧评论中心”3个中心,分别以文学院、传媒学院、音乐学院为依托,原则上各自独立运行。
基地主任:王秀庭
文学评论中心主任:周忠元
影视评论中心主任:杨中举
戏剧评论中心主任:王秀庭(兼任)
“X”为课题组或项目组。以科研项目形式进行管理,阶段性设置,原则上应是重大项目所不能涵盖的项目,具体课题或项目根据研究院建设规划确定。
二、管理机构
(一)名誉院长
根据科研工作需要,由学校面向国内外选聘在相关学科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。
名誉院长:王志民
(二)院长
沂蒙文化研究院依托文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,面向全校进行整合建设。设院长1人,由1名学校领导兼任;副院长3-5人,其中文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任副院长;设专职副院长1人,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行。
院 长:马凤岗
副院长:赵光怀 徐东升 王秀庭 周忠元(专职)
(三)文献资料中心
沂蒙文化研究院下设文献资料中心,全面负责沂蒙文化研究院文献整理与日常管理。学校图书馆配合管理。
三、有关说明
沂蒙文化研究院任职人员为学术兼职,考核工作按照学科平台考核办法执行。原沂蒙文化研究院相应撤销。